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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时间:2023-12-26 作者:观后感范文网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汇总。

为了解答您的疑惑小编为您准备了一篇权威的“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你是否也有写观后感方面的疑惑呢?而在汲取的过程中我们会有自己的想法。观后感是作品启发心灵和提升素养的重要途径,写观后感可以让我们与作品的精髓更加紧密相连,作出决定之前请参考各方意见仅供参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篇1

上周课播放了美国大片《失控的陪审团》,是我很喜欢的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但是,这部片子令我感动不已的倒不是达斯汀.霍夫曼厚积薄发的精彩演技,而是陪审制法庭彰显社会正义的能力。

这是一起状告枪支生产商的审判。从影片的开始,律师双方就为选择陪审员展开了一场“激战”。双方都希望选择倾向于自己一方的陪审员,至少要以明显的偏见筛选候选人。

在遴选过程中,双方律师都采取了提问的方式遴选陪审员。另外,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维轻公司的陪审员顾问蓝金芬奇。以他为首,由各界精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监控、心理分析等众多途径来了解陪审员从而达到控制他们为自己服务的目的。即便蓝金芬奇动用如此多的人力和心智,他还是没能排除异己的势力,让尼克伊斯特成功成为9号陪审员。

从影片结尾我们可以看出,尼克不仅仅是在履行他的公民义务。尼克的女朋友几年前因为枪支事件失去了双胞胎妹妹,枪支公司赢得了审判。尼克和他的女朋友玛丽明确表示,他们希望枪支公司付钱。

而意图如此明确的人被选进陪审团,无疑是该影片名字的由来《失控的陪审团》,尼克已经用他的智慧操纵了陪审团。

看这部电影最大的好处是我了解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现代陪审制起源于英国,但在美国得以充分的发展。在普通案件中,陪审员通常可以回家,但如果案件引起轰动,他们必须被隔离。

这样,他们得到的所有信息都是允许出庭的证据,不会受到媒体的猜测和非法证据的影响。固然,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的,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美国人坚持陪审制的原因是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和控制的。

陪审员独立于政府、司法系统和任何政治力量。他们的判决是公众根据陪审团法的规定做出的判决。她们被召的时候,来来去去,朝庭为他们保守秘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

陪审制度的国家参与是美国诉讼制度中最具吸引力的部分,充分体现了美国法治的民主化。事实上,陪审团制度体现了一种规则博弈。正如美国人所说,至少陪审团制度的问题和它的好处一样多。

这部电影,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向善的一面。影片所表现的是陪审团摆脱了利益集团的纠缠,独立做出公正的判决。影片的结局是非常和谐的,它也告诉我们,人民的审判结果会走向一个相对公正客观的好结局。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篇2

影片的基本情节是:新奥尔良一家办公室发生**事件后,该党起诉制造商,指控他们制造了许多暴力事件。他要求法院裁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案件如期**审理,此时,一个神秘人物,本案陪审团成员尼克伊斯特开始暗箱操作,试图在这起***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使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投票。同时枪支公司重金聘请了著名陪审团筛选顾问蓝金及其强大的智囊团队,全面调查陪审团成员背景,找出每个陪审员的弱点并加以利用,威逼利诱其做出有利于枪支公司的判决,以期掌控陪审团。故事就开始展开……

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出许多其反映的问题,对《失控的陪审团》的评价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在这里我想讲一讲在这部影片和查阅资料中我对陪审团制度的看法。

陪审团制度是一种成功,也可以说是一种创新,就像影片中那位法官所说“真是因为一千多年前,法官可以任意判处一个人有罪无罪,所以才出现陪审团制度”。它起源于法国,发展于英国,盛行于美国。适用于刑事案件和部分民事案件。其基本功能是确定案件事实。在与陪审团的诉讼中,法官不确定事实。法官的基本职责是根据陪审团确定的事实控制诉讼程序和适用法律。

这部电影中主人公收到了去挑选陪审员的信,理论上说,每一个美国公民年满21岁以上均可充当,这已成为每个美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收到通知书的人, 必须在所排定的时间去法庭报到。而陪审员的挑选是公开进行的。遴选时,法官和双方律师应在场。

陪审制度的优点如下:1。它能更好地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在法官手中,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因为面对陪审团制度,不管你是谁,法院的决策权掌握在美国人民手中,这样社会的领导权就掌握在人民手中。2.陪审团相对更独立于司法体系之外,他们的加入使审判更加人性化,可以更好地体现法、理、情的统一。

一方面,由于一些法官严格依法办案,忽视人性化,即使实现了法律公正,也难以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正。另一方面,法官权力过大,容易导致腐败。陪审团根据常识判断时实,更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社会价值观,更接近人们想要达到的客观真实。

然而,我们可以看到电影中陪审制度的一些弊端:1。陪审团成员都是普通人,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各种未知问题和秘密。

因此辩护律师可以拿这些他们的不为人知的问题和秘密去要挟他们。就像电影中枪械公司聘请的律师发现每个陪审员的弱点,恐吓他们一样,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2.

根据法律规定,陪审团成员应当是非法定的,并且是随机挑选的。他们的文化程度、生活经历和家庭背景都不同。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能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作出理性判断,而往往只能根据个人直觉作出结论。

就像影片最后陪审团讨论的时候,海军陆战队退役军官所说的,“我们所要关注的应当是枪支公司有没有违反自己的法律义务,而不是简单的按照杀人偿命的逻辑直接将矛头指向枪支公司。”

我认为陪审制度不是那么完善,但它可以存在的前提是,人们认为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并不依赖法律的训练。重要的是公平机制和人们的基本理性和生活经验。陪审团的裁决偏向于公正的一面,这更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社会价值观,更接近于人们想要达到的客观真实。毕竟,法律需要普通人的良心来伸张正义。正像老师开玩笑说的,当你很难判断的时候,你需要用村委会阿姨的思维去看这个案件中谁对谁错。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篇3

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电影。当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我没有注意到,因为我急着看书。我对美国法律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对它的陪审制度也有着特殊的兴趣。最近刚看过何帆的一本《**官说了算》,很喜欢九位**官。www.GhP7.cOm

但民事诉讼中的陪审制度,当然是另一个风景。

在《**官说了算》之中看到,任命**官一定会考察他对于枪支的态度,以此可以判断他是一个自由派和保守派。美国有民主党和共和党两个党派,也有自由派和保守派两个派别,社会中的集团式对立毋庸置疑是促进美国强大的重要因素。

这部电影的案情并不复杂,但由于它涉及枪支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陪审团的民事诉讼,简单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老师课后提醒道,在英国的民事程序中已经取消了陪审制度,其原因显然可见。在大陆法系国家,这样的问题永远不会像美国那样复杂。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民主自由国家,其法律制度也尽可能地体现了民主自由的精神。民事陪审更是着重要社会中的人民自治,也是民法中“私法自治”精神的体现。据我所知,在刑事领域,刑事和解约占刑事案件的90%。

在这里,我们很容易感觉到,这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治理方法和理念。当然,我不能在没有真正理解美国制度的情况下批评甚至否定它。但很明显,美国的民主也面临着严重的问题。

民主与非民主、自由与非自由是近年来中国大陆非常敏感的话题。我们大多数人倾向于尽可能民主和自由,主要是出于我们自己的情况。我不禁想到,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正面临着严重的问题。

但一旦我们真正达到美国的民主和自由水平,我认为我们整个国家都疯了。

***先生在访问俄罗斯的时候说:“鞋合不合脚穿着才知道。”中国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社会历史。

我并不是说在世界潮流趋势面试孤立不前、闭关自守,而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审慎的前进,不能因为某种社会情绪或者民族情绪而走向极端和错误。

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其自身不可避免的、致命性的弱点,一些人急于从一种制度奔向另一种制度并不代表他们就自此能够尽享制度的优越。(印象制度的作用直接体现在给国家人民带来尽可能多的利益和保障,但印象制度的另一个核心问题是,印象制度不可避免地会牺牲人民的利益来维持自己的存在。也即是说制度有其局限性,并且必须如此。

进而可以推论的是,美国的民主与自由也应当有一定的尺度。民事案件中的陪审制度和刑事案件中的和解制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的民族民主自由观,但民主自由本身可能是最大的危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美国的经济水平可以支持这种制度。当然,这样的制度也促进了美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另一方面,这部电影所叙述的情况,正是制度被以金钱为核心的经济所操控。这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以个以正义为核心价值的法律问题。

英国要废除民事诉讼中的陪审制度,一方面要缩小陪审制度的张力,另一方面也要节约社会成本。在本案中,一案陪审员享受法院补贴、吃喝,甚至启动隔离保护程序,大大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在一个大陆法系国家的人看来,难免会觉得自己过于活跃,很容易让人怀疑,即便如此,也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一种制度都有缺陷,我们必须承认;另外,每个国家都有严重的国家制度与社会结构方面的问题。我们人民的责任和义务自存在以来就与国家联系在一起。不管国家处于什么样的形势,我们都应该一起探索出路。逃避现实并非长久之计。

作为一个中国人,不可否认,中国有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毕竟需要解决。如果我们逃避责任和义务,我们得道德既不是高尚的道德,也不是伟大的事业。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篇4

这是一部关于持枪权争议的电影。影片讲述了拥有雄厚实力的枪械公司受到来自在一场**案件中失去丈夫并独自抚养幼子的母亲的控诉,双方已成对峙状态。原告聘请了一位诚实的律师温多·鲁尔为他辩护,而被告则聘请了一位不可战胜的大律师蓝金·芬奇。

案件如期进行审理,首先要挑选陪审员。蓝金·芬奇以其独具慧眼的判断力开始筛选陪审员,却惟独错判了尼克,尼克顺利进入陪审团,也正是因为尼克的介入,以他和女朋友的里应外合,巧妙的操控了这起案件的审判,陪审团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剧情由此展开。另一方面,蓝金·芬奇认为,法庭陈述不能改变陪审员既定的思维方式,所以最好直截了当,了解每个人的细节,从本质上买下这些人。

开始了对陪审团中的人员底细探查,找出他们的弱点,各个击破。一方面,尼克和他的女朋友操纵,另一方面,蓝金雀队受阻,一场惊心动魄的审判开始了

首先,引起我极大兴趣的是关于美国持枪权的问题。正是因为持枪权的合法性,才发生了许多悲惨的事情。随着美国社会枪支问题的进一步恶化,许多民间团体和有识之士开始反对持枪权。

这起案件的缘因是受害人的丈夫在办公室被枪杀。拥有如此大量枪支的人,不断威胁着普通人的人身安全。提起去年年末的美国小学**案件,仍是心有余悸,如此众多无辜孩子的受害,是不是该引起国家的重视了呢?从约半个世纪前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遇刺,到1999年哥伦拜恩中学和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案,以及小学**案件,都在美国人的集体记忆里留下一次又一次枪支烙印。

美国宪法在其《权利法案》中宣称:“人民持有和携带**的权利不可侵犯。”2008年和2010年的最高法院裁决加强了这一宪法权利,大幅降低了联邦及地方**对枪支拥有权的限制。

支持枪支拥有的议员也很积极。美国大约一半的州有法律允许持枪者在大多数公共场所公开持有枪支。大多数州的法律允许公民在受到威胁时开枪,有时即使他们能够逃脱威胁并避免冲突。

从美国众多对持枪权肯定的法律以及众多议员的支持可以看出,即使是向来支持持枪管制的奥巴马,要想在约束持枪权利这方面做出重大改善,是具有很大困难的,况且今年奥巴马关于持枪权的提案也被议院否决了。近年来,美国民众对枪支管制的呼声越来越高。那么多痛苦的实践经验摆在我们面前。同时,把枪支管理问题纳入法律程序。当然,这是别人在美国自己的事。我们只是在反思和提醒。

对于我们国家的枪支管制,还是比较满意的,危险的**不是普通民众可以持有的。

另外一个就是陪审团制度。至于陪审制度,我们过去也听说过,这部电影在英美也被称为陪审制度的简单教科书。的确,这部电影从陪审员的选拔到最终的审判结果都给了陪审团一个精彩而详细的展示。

从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共有12名陪审员,其中陪审员候选人是从辖区选民登记中随机抽区的,然后从中选出12名正式陪审员和候补陪审员。也是从陪审员的选定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蓝金·芬奇律师团队强大的工作能力,使其对所有候选陪审员的职业、学历、家庭、政治倾向等背景情况进行了尽可能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从而筛选出有利于其利益实现的陪审员。据资料显示,美国陪审制度历史悠久,起源于英国。

建立陪审团制度的理论根据是“任何权力都需要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基本原则。陪审团制度是为了防止**腐败。审判的最终结果取决于陪审团的意见。一方面,有效防止了法官等司法人员的腐败。另一方面,也使得案件的最终结果更可能符合广大群众的要求。

但是,也有可能引起案件双方对陪审员的贿赂、威胁等问题的发生。在这方面,美国的立法者也知道,贿赂陪审团是联邦**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重罪,最高刑罚为15年。违法者一旦露出蛛丝马迹,大名鼎鼎的联邦调查局立刻介入案情,致使利害关系人心存顾忌,知难而退。

由此可见,陪审制度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道防护堤。

这部影片不仅讲述了持枪的权利,也反映了人性对物欲的贪婪、耐心的反思、腐败的揭露以及不同社会地位资源分配不公的客观现实。助人公尼克有一句话说得很好:“i didn’t swing anybody.

i just stopped you from stealing the thing. we let them vote their hearts. that means you lose.”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篇5

本学期,在“电影中的法律”这门公选课上,我**了很多关于法律的电影,有《费城故事》,《杀破狼》,《杀人回忆》等等,受益良多。

《失控的陪审团》同样是一部以法律为基础的电影作品,讲的是一起状告枪支商的影片。从影片的开始,律师双方就选择陪审员展开了一场“激战”。双方都想选择倾向于自己一方的陪审员。至少,有明显偏见的候选人应该被筛选出来。

在遴选过程中,双方律师采用质询的方式遴选陪审员。此外,我还深受维轻公司陪审员顾问兰金·芬奇的影响。以他为首,由各界精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监控,心理分析等众多途径来了解陪审员从而达到控制他们为自己服务的目的。尽管蓝金·芬奇运用了如此多的人力和脑力,他仍然没有消除异见者的力量,使尼克·伊斯特成功地成为9号陪审员。

从影片结尾我们可以知道,尼克不仅仅是在履行他的公民义务。尼克的女朋友几年前因为枪支事件失去了双胞胎妹妹,枪支公司赢得了审判。尼克和他的女朋友玛丽明确表示,他们希望枪支公司付钱。

而意图如此明确的人被选进陪审团,无疑是该影片名字的由来,尼克用他的智慧操控了陪审团。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我在前面叙述最多的便是“陪审团”三个字,我觉得,要深刻的了解这部影片的意义,首先要对“陪审团”这一名词有着明确的认识。

陪审团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实的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目前,陪审制度在美国、英国、香港、中国等司法制度中得到运用。

在英语中,陪审团应该被称为临时公民陪审团或公民陪审团。 陪审团是指向法官宣誓并且对给定的案子做出裁决的一组人员,尤其是指被法律召集听取并且在法庭上做出案子最终裁决的一组人员。

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陪审团审判制度中,通常是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来确定纯粹的客观事实。陪审团所认定的结果仅具事实认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决,法官会据以参酌法律判断做出判决。陪审团认为事实不合理或者违背法官的法律指示的,法官可以逐一申请排除陪审团的结论,作出判决。

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陪审团的权利与法官相同,甚至高于法官。

作为陪审团组成成员的陪审员,他们的任务就是认定事实,探求被告人内心的道德内容,这不仅仅是陪审员的权利,也是他们首要的职责,判断法律是否公正,使不公正的带有压迫性的恶法失效,让陪审员们成为与**的**和压迫相抗争的希腊自由女神帕拉斯的象征,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实现了陪审制度的宗旨——被陪审团审判,也就意味着被国民审判。

在简单的了解了这些知识的基础上,重温《失控的陪审团》,我就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了更深的思考。

美国陪审制度是指由一定数量的有投票权的公民参与并决定是否起诉嫌疑人的制度。这是一个从英国沿袭过来的制度。哲学里面有这样一个命题,叫做“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陪审团制度在美国沿用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之所以历经这么长时间而不衰,足以证明这项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旺盛的生命力。

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陪审团中的一员呢?

根据美国法律,除18岁以下、不在当地居住、不懂英语、有听力缺陷、有犯罪记录的人外,他们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美国法律还要求12名刑事案件陪审员和6名民事案件陪审员。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只有人认为陪审员中的任何一个人的家庭背景、本人经历等有可能对公正审判有影响的,都可以提出调换,直至双方包括法官都认可了,才能做为正式的陪审员。

也就是说,陪审团将凭借正常人的良知、基本的是非标准和简单的法律知识来判断嫌疑人是否有罪。这是陪审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深层社会基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情感基础。

然而,面对美国的陪审制度,我们不禁要问:没有法律知识基础的普通人是否参与审判,决定审判结果?

可以说,在陪审团审判过程中,法官和陪审团之间有着严格的分工,陪审团只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是个正常的人, 具有一定的常识和生活经验都可以胜任,甚至有时候比法官更加公正。事实上,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完善假设,便于研究。

在实践中,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往往纠缠在一起,难以区分。基于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纠葛,很难厘清它们。一位研究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学者感叹,区分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

有学者提出,期待没有接受过法律培训、没有法律工作经验的普通公民能够出色地履行司法职责,只是一种乐观的愿望。有学者甚至认为,不懂法律知识的人从事的是司法活动,不是以法律为依据,而是以个人知识和观念为依据。这不是实行法治,而是人治。

尽管陪审团的裁决能力受到广泛质疑,但不可否认的是,陪审团的重要性仍然非常重要。

一。有助于遏制司法腐败。如果案件由法官决定,**的对象是明确的,因为法官也是人,所以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法官都是包青天。在陪审团制度中,法官只能领导法庭辩论和量刑。

断案的是陪审团,法官无权干涉。那么要想行贿只能行贿于陪审员,而陪审员是从平民中随机挑选出来的,直到**,控辩双方才知道谁是陪审员,陪审团也才知道要**的是什么案子,搞清楚了陪审员的来龙去脉,案子早已审完。况且,在陪审团期间,是不可以与外界接触的。

重要案件即使离开陪审室也要有法警陪同。可以说,司法腐败在陪审团制度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2、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陪审团制度规定,陪审团员中,有一人持否定意见,这个案子就不能判决。这样做可能带来审判效率不高,但它绝不会出现冤假错案!

而一次次公正的判决,带给人们的信号就是,审判是公正的,判决结果是不容质疑的,因而极大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3、有助于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分析近年来我们的涉法涉诉案件,原因无非是审理不公,让当事人不服,多次不公正、不严肃的判决结果,使当事人对法官甚至对审委会失去信任。陪审团制度则可以较好地解决审判不公的问题。

4、有助于增进公民的法律意识。参加了陪审团,不仅在**前要接受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受法律专家分析问题的思路、方法及语言的影响,直接体验法律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在讨论判决的过程中,是一次最好、最生动、最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使陪审员从一个个具体的案子中,懂得了法律规定了什么?

他为什么违法了?怎样才是不违法的?违法要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从而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加,无形中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在我们正处在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的今天,陪审团制度的做法、意义无疑对我们是一种极好的启示。

有人认为陪审团造成办案效率很低,象日本地铁毒气案的主谋麻原明明是罪犯还审上几年,象张子强这样的人,为什么在国内就能迅速把他崩了遏止了他继续为恶,而在香港他嚣张了这么多年?我们认为,在我国有刑事案件审判效率极高的一面,但往往是牺牲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为代价,在一个文明法治社会,是不会轻易判定一个人为法律意义上的有罪,宁可漏掉一个坏人,也不枉断一个好人。陪审团制度是一种很和谐、很人性化的制度。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陪审团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运行中仍有缺陷,但这一制度所体现的人民主权思想是值得我们拥护的。

经过了解与比较,我发现,虽然我国陪审制有一些不足,但也是从民主和正义的法的精神出发,倘若我们能立足我国的司法现状,吸收陪审团制度的优势,经年发展,我国的陪审制也能发挥其本来作用,充分体现司法审判的公平和正义。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篇6

陪审团的制度的思考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思考

《失控的陪审团》这部影片讲的是一起状告枪支商的审判。从影片的开始,律师双方就选择陪审员展开了一场“激战”。双飞希望选择倾向于自己一方的陪审员,至少要筛选出带有明显偏见的候选人。

在遴选过程中,双飞的律师通过提问的方式选择了陪审员。另外,维轻公司的陪审员顾问兰金·芬奇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他为首,由各界精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监控、心理分析等众多途径来了解陪审员从而达到控制他们为自己服务的目的。尽管蓝金·芬奇运用了如此多的人力和脑力,他仍然没有消除异见者的力量,使尼克·伊斯特成功地成为9号陪审员。

从影片结尾我们可以看出,尼克不仅仅是在履行他的公民义务。尼克的女朋友几年前因为枪支事件失去了双胞胎妹妹,枪支公司赢得了审判。尼克和他的女朋友玛丽明确表示,他们希望枪支公司付钱。

毫无疑问,这部电影之所以得名,是因为有如此明确意图的人被选进了陪审团。尼克用他的智慧操纵陪审团。看完这部影片最大的收获是让我了解了美国的陪审员制度。我也对其有了相关的思考。

美国陪审制度是指由一定数量的有投票权的公民参与并决定是否起诉嫌疑人的制度。这是一个从英国沿袭过来的制度。哲学里面有这样一个命题,叫做“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陪审团制度在美国沿用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之所以历经这么长时间而不衰,足以证明这项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旺盛的生命力。

根据美国法律,除18岁以下、不在当地居住、不懂英语、有听力缺陷、有犯罪记录的人外,他们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美国法律还要求12名刑事案件陪审员和6名民事案件陪审员。无论控辩双方,只有当有人认为陪审员的家庭背景和个人经历可能对公正审判产生影响时,才可以提出更换,只有当双方包括法官都同意时,才可以成为正式的陪审员。

也就是说,陪审团将凭借正常人的良知、基本的是非标准和简单的法律知识来判断嫌疑人是否有罪。这是陪审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深层社会基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情感基础。

陪审团的裁定能力广受质疑。面对美国的陪审制度,我们不禁要问:没有法律知识基础的普通人是否有能力参与案件的审理,确定审判结果?

可以说,在陪审团审判过程中,法官和陪审团之间有着严格的分工,陪审团只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是个正常的人, 具有一定的常识和生活经验都可以胜任,甚至有时候比法官更加公正。事实上,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只是为了便于研究而在理论上提出的一个完善的假设。

在实践中,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往往纠缠在一起,难以区分。基于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纠葛,很难厘清它们。一位研究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学者感叹,区分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

比如,在讨论婚姻存续期间强制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时,首先要了解婚姻的涵义,明确特定时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婚姻法和刑法的规定,分析这些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法律问题。有学者提出,期待没有接受过法律培训、没有法律工作经验的普通公民能够出色地履行司法职责,只是一种乐观的愿望。有学者甚至认为,不懂法律知识的人从事的是司法活动,不是以法律为依据,而是以个人知识和观念为依据。这不是实行法治,而是人治。

美国第三任总统、也是美国《独立宣言》的撰稿人杰斐逊说:陪审团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重要。它的意义及留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

一是有助于遏制司法腐败。如果审判由法官决定,受贿的对象是明确的,因为法官也是人,所以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法官都是包青天。在陪审团制度中,法官只能领导法庭辩论和量刑。

断案的是陪审团,法官无权干涉。所以我们要行贿,只能贿赂陪审员,陪审员是从老百姓中随机挑选出来的。在开庭之前,控辩双方不直到陪审员是谁,陪审团也不直到将要审理什么样的案件。我们已经查出陪审员的来历,案子已经审理过了。况且,在陪审团期间,是不可以与外界接触的。

重要的案子,连离开陪审团室都要有法警陪同。可以说,在陪审制度下,司法腐败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根据陪审制度,如果陪审员中有一人持否定意见,案件就不能判决。这样,审判效率也许不高,但绝不冤枉、不假、不错!而公正判决带给人们的信号是审判公正,判决结果不容质疑,从而大大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三是有助于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分析近年来我们的涉法涉诉案件,原因无非是审理不公,让当事人不服;多次不公正、不严肃的判决结果,使当事人对法官甚至对审委会失去信任。陪审团制度则可以较好地解决审判不公的问题。

四是有助于增进公民的法律意识。参加了陪审团,不仅在开庭前要接受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受法律专家分析问题的思路、方法及语言的影响,直接体验法律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在讨论判决的过程中,是一次最好、最生动、最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使陪审员从一个个具体的案子中,懂得了法律规定了什么?

他为什么犯法?他怎么能不犯法呢?他为法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从而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加,无形中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在我们正处在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的今天,陪审团制度的做法、意义无疑对我们是一种极好的启示。

陪审团制度是一种很和谐、很人性化的制度。我们不可否认的是陪审团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运行中仍有缺陷,但这一制度所体现的人民主权思想是值得我们拥护的主要原因。我们应以此制度为载体并通过不断完善它才能把人民主权思想、平民参与理念贯彻到实际的司法实践的点滴当中去,并闪耀在人民追求幸福的旌旗上,才能将其转化成为大局服务,成为人民司法理念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并最终推动中国审判制度的民主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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