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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法庭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时间:2024-01-08 作者:观后感范文网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7篇。

当观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观看的过程中,我们会涌现很多感触。这时我们要有目的性的去写好一份观后感,观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影片和情节本身的记忆,方便日后回味。想要学习有关“《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的知识吗请看本文,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实用的案例和经验!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篇1

蜿蜒山路上的法官精神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故事虽简单,但却十分感人。

故事发生在滇西北山区。主角是泥腿法官老冯、因学历原因最后一次工作的杨阿姨和刚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岗位上的阿洛。由他们三人组成的马背场,从心胸狭窄的小路一路走来。其实,应该叫鸡肠道,从鸡头村开始,到鸡肚子村,最后到鸡尾村。行进的路线如此戏剧,按老冯的话说,每次完成这条线路,都觉得自己像一泡鸡屎一样拉了出来。

电影里多次萦绕山间原生态的民族歌声、随山路颠簸而晃动不止的镜头、演员们有些木讷、呆板的表演,让导演刘杰自己都笑称**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影片的剪辑师更是这样评价:不用任何技巧,无论摄影还是叙事,都是最原始的。讲故事就是单线条平铺直叙,什么插叙、倒叙、循环叙事这些全都不玩,老老实实讲老冯的一个星期。

摄影上,我不同意用任何广角镜头,人的视角该多少,摄像的视角就多少,俯拍追拍都不用,只用自然光,单一的平视视角。

真源无味,真水无香,就是这样一杯纯净的白开水,却征服了挑剔的评委,无声无息地夺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奖。

隐喻如此美好

影片中关于国徽的七个情节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处,大学毕业后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往马背上绑东西,一个说不上是什么日用品的大物件,被他绑在了国徽上面,正好遮住了国徽,老冯非常生气,立刻将那个大物件重新安置了地方。

第二处,要**了,老冯让阿洛就地取材,将国徽挂在柴火垛上,他上下左右校正国徽端正度的认真劲,带着些许骄傲。

第三处,夜宿摩梭老大妈家,由于阿洛疏忽,没有将国徽从马上卸下,半夜马被偷了,国徽也没了踪影,老冯跳脚大怒,痛批了阿洛,自己也像丢了魂似的局促不安,说出了国徽丢了,还要啥子脸的狠话。

第四,草海发现国徽,老冯直接去拿回来。他完全忘了眼前的草海是一个大嘴巴的血盆。如果不是杨阿姨及时劝阻,悲剧就会上演。

五是老冯让摩梭人想办法找回国徽。他们问是金、银、铜还是铁。老冯回答,就像摩梭人拜的佛那么重要。

第六,摩梭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摘下门牌,前后交替,踩在上面,走过草海,拿回国徽,并要求邀请国徽。当时,夕阳映照着手持国徽的人们,很有诗意。

第七处,失而复得的国徽,被擦得锃亮,庄严地放置在笔直的木桩上,摩梭族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起了民族舞蹈,而后一个个像供奉神灵般相继对国徽顶礼膜拜。

电影,常常被称作隐喻的艺术。如果我们一定要在这部被大多数人定义为主旋律的影片中找到一个隐喻性的载体,那么代表司法权威的闪亮国徽无疑是最好的答案。

观众认为最后七个情节(即摩梭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舞)是主旋律的讨好,有故意和认为之嫌。可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一员,我更愿意认为上述七处有关国徽的细节,并不是导演刻意的安排,叙事的发展更像是一条自然恬静的小溪,不谈信仰,不谈理想,国徽的故事静静流淌,填平了阿洛精英文化和老冯乡土文化的沟壑,弥补了法律规定与村民公约之间的偏差。

传承如此神奇

在这条路上奉献了几十年的老冯,深谙当地民风习俗,他解决矛盾的方法看起来有些不合法,但服水土;初来乍到的大学毕业生阿洛,带着满腹的法律知识,办案以法条为唯一准则。

试想我们身边,何尝不是活跃着这样特色鲜明的两群人。办完案件还得给你擦屁股,爱护大于责备的嗔怪是否觉得耳熟?杨阿姨走了,还有我,向老前辈表决心时的场景历历在目,一想起来,周身的热血还会再次澎湃。

故事在继续,由于办案理念的差异,更是因为缺乏实践经验的磨砺,阿洛对老冯的土办法很不理解,两代司法工作者的冲突,在办案过程中愈演愈烈。

这一矛盾在猪拱罐山(灰)案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受害方要求对方赔偿并做场法事,阿洛以诉求不合法且法律不支持迷信为由予以驳回,可这样简单的处理,差点引起了双方的一场械斗。最终,冯某出面指导双方考虑换位,最终以赔偿一头猪的方式解决了纠纷。他没有越境,也不支持做法律行为的要求。

真正做到了法律的归法律,宗教的归宗教。

案件并没有到此为止,当事人主意的改变,使得老冯要亲自去牵猪执行。看着已不再年轻的老冯牵着猪满街乱跑,狼狈得有些可笑,阿洛实在想不通,心里反思着法官的形象,郁闷之极。

最终,冯和阿洛在一场更为激烈的争吵中分手。直到影片结束,冯小刚因为打瞌睡从悬崖上摔下来而死亡,阿洛也没有再出现。

不必难过,导演是不会留给大家这样的遗憾的。分别前夜,温暖的炭火旁,杨阿姨对老冯的一句阿洛跟你年轻的时候好像哦的话,胜似千言万语。电影无需再用胶卷展示,阿洛会坚定地走在这条大山深处前辈们用生命开拓出的法治之路上的。

是的,如果亲属之间源于dna的相似性是由于生物遗传,那么两代法人之间的相似性是什么?是同样的坚守,是岁月的打磨,抑或是不变的情怀,答案也许并不那么重要。因为在这里,传承,自然而然,如此神奇。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篇2

没有夸张豪华的场面,没有出神入化的特技效果,没有大牌人气演员……但正是因为这么简单平凡,这么亲切真实,才能让我们好像身临其境的随着那马背上的国徽颠簸的走过那段旅程。**这部电影后,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特别是对于基层派出法庭与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关系;少数民族的风俗***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冲突;国徽的价值;法官的形象标准等等这些问题,都让我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和思考。以上只是我个人在**电影之后对个别司法问题的理解和思考。

但其实,影片还有很多让人感触很多的地方,例如只有老冯才能代替老祖宗牵走本家的猪和当老葛得知老冯“送”他一头小猪时不无荣幸感地冲着村民喊“冯法官给我送了头猪”等等都体现了边远山区的人们虽然没有完整的法律意思,但他们都承认法律的威严,法官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又如小女孩走了十几里的山路就为了给冯法官送去几个枣,也体现了山区人民的淳朴和对老冯的谢意。... 虽然电影已经结束了,但它所带来的影响和思考却在我们的脑海中徘徊,一直徘徊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篇3

作者:王晨晖

**:《青年文学家》2016年第26期

王晨晖(1993.4-),女,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程序法。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26--01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悬疑的拍摄技巧,主角们甚至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有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即将被清退的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一匹驮上国徽、帐篷及文书的老马。

这些,就是这个法庭的全部。

让我在影片中感受最深的是老冯对国徽的献身精神。国徽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挂在法庭上的国徽更是庄严法律的象征。当老冯被摩梭阿姨热情邀请进来时,他嘴里念叨着国徽。

马被偷时,老冯首先想到的是国徽。大清早在鸡肠子寨里回荡的声音依然是:“谁偷了我们的马,马上有国徽,偷国徽是犯法”。

当他发现国徽躺在草海中时,冯不顾危险,冲进沼泽把它拿回来。当被问到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老冯严肃地说:

“它就和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冯先生的形象代表了中国数万名致力于自己工作的法官。于是我领悟到:

国徽是老冯的神,法律是法官的最高信仰!

“信仰”一词在中国文化中最早见于唐朝西明寺道世法师的作品《法苑珠林》:“生无信仰心,恒被他笑具。”“信仰”在字典中被解释为:

“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准则。”在我看来,法律信仰是法官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以及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并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拥护宪法,忠诚捍卫法律,在司法的全过程中要忠于职守,公正廉洁,从而履行自己的职责。

法律是一种强烈的信仰,它**于人们对社会正义、权力平等和正义的渴望。法官坚持法律信仰,这也是国家全面建设法治的必然要求。法官的法律信仰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官应具有崇尚法律的信念。二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三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司法品性和德行。

四是法官应具有强烈的职业感和使命感。群众期待的法官是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正的特殊群体。因此,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是法官执业的最低要求。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篇4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今天一时兴起,看自己大学时写的作业**,《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看到《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觉得这就是自己应该要坚持的理想。故粘贴上来,与法律人共勉交流。

国徽就是老冯的神——《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未加装饰的纪录片,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悬疑的拍摄技巧,主角们甚至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有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即将被清退的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一匹驮上国徽、帐蓬及文书的老马,就是这个法庭的全部。让我在影片中感受最深的是老冯对国徽的献身精神。

如果有人对国徽有特殊的感情,甚至把它视为人生最高的信仰,那一定是一个法官!国徽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挂在法庭上的国徽是国家庄严法律的象征。当冯被摩梭的姑姑热情地邀请进来时,他嘴里念着国徽。

当马被偷走,老冯第一个惦记着的还是国徽,大清早在鸡肠子寨里回荡的声音依然是:”谁偷了我们的马,马上有国徽,偷国徽是犯法”。当他发现国徽正躺在草海中时,老冯不顾危险,冲进沼泽把国徽拿回来。这难道不是法官在艰苦条件下对自己职业和法律的忠诚吗?

当被问到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老冯严肃地说:“它就和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有着朴素信仰的村民立即拆卸家家户户的门板,铺到草海**,拿回国徽,欢呼着:

“国徽请到了”并挂在火塘**,彻夜打歌欢庆,每个摩梭人都走到国徽下敬拜。这就是主旋律,是聪明地弘扬法律信仰,不强制,不做作,不让人腻味。冯先生的形象代表了中国数千万辛勤工作的法官。

于是我意识到:国徽是风神,法律是法官至高无上的信仰!“信仰”在《辞海》中被解释为:

“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准则。”摩梭族对神的信仰也许是虚渺的,但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却是实在具体的。有学者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第一,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仰为前提,在其支配下以法律规则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第二,主体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行为的支配。在我看来,法律信仰是法官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以及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并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群众期待的法官是专门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正的特殊群体。

对于一个真正的法官来说,这始终是一种动力和责任。正如老师在司**理课反复强调——法官应当是“人中完人”。因此,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是法官执业的最低要求。

“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总之,真正能阻止犯罪的乃是守法的传统,这种传统又根植于一种深切而热烈的信念之中。”伯尔曼一语地破地告诫法官,法律信仰是法官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柱,是法官保持良好品行的思想基础,是法官遵循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能看到老冯式的人民评委。

湖南桑植县的法官向恩林,10年来背着9.5公斤的国徽行走在乡间,和同事们走遍200多个村庄山寨,在桑植绵延不绝的群山中建立“流动法庭”,观后感《《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分享好文章。尽管遇到各种困难和障碍,他从不动摇。他对法律信仰的解释如下:

把“流动法庭”办好,真正为乡亲百姓服务。现任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独立办案15年来,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她在工作中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水平得到了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她对法律信仰的解释是:国徽在身上,袍在身上,天平在心上,辩论在法上,分析在理上,胜败读是服务的。法律信仰是对法官的一种内在制约,它促使法官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信仰,深深扎根于法官的内心,树立起法官对法律不可动摇的忠诚。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一个法官有了法律知识并不等于有了法律信仰,如果法官不信仰法律,且不说法官****、枉法裁判,个别法官不注重公众形象的现象,在深层次上反映了法官法律信仰的缺失: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某次**时,一名女法官穿着红色带毛领的羽绒服在庭审中打手机,书记员也身着便装一边抽烟一边听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的一份短短的6页判决书竟然有30处错误;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的民事一庭庭长洪猛单因为律师没有顺从其的意愿,竟把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暴晒40分钟。

正是因为他们不把审判当作一回事,不相信法律,才可能出现这些现象。对法官来说,这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奉献的事业。古人言: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强化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应当做到:

一、保障司法公正。法官作为正义的守护神,应当敢于同各种公然藐视法律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纠正社会不公,帮助消除法律缺陷。

二、提高司法效率。迟来的司法是不公正的,这就要求法官在司法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审判期限,减少拖延,节约每一个工作环节的时间。

三、保持清正廉洁。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法官不需要钱吗?可法律信仰监督他必须不为私欲所动,敬法慎独,胸怀法度,善守其本。

四、遵守司法礼仪。这就要求法官言行谨慎,不得有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语言文明、规范、准确;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乐于助人、不粗暴对待群众。

五、加强自身修养。实现自我反省、自我警示、自我激励,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商业素养和道德素养。

六、约束业外活动。“法官是一个孤独的职业”,公众对法官角色的定位,要求他时刻保持着“完人”的形象以维**律的尊严。这就要求法官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必须言行克制,尊重人格,珍视名誉,不做违背身份的事情。

也许现实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环境还有很多缺陷,也许我们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之时现实对法官有许多不公正之处,也许对法律的价值追求距离我们的理想还很遥远,但是,作为选择了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法律人,我们应该用法律精神主宰自己的灵魂,应该把法治的内核书写进自己生命的每个细胞,应该把法律作为自己终生为之奋斗的信仰。我相信,选择有信仰的生活,就是选择幸福的生活;选择对法律的信仰,就是选择积极的社会精神。想起在中院实习时,庭长对我说:

刑事法庭的工作太繁重了。它一直面临着社会的黑暗面。我经常想起这些案子,睡不着觉。你一个女孩子,虽然是实***胆子最大的,但以后还是不要做刑事工作的好。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篇5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法律的尊严与信仰

《马背上的法庭》全片可以说只有三个主角,县上的法官老冯、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彝族大学生阿洛。杨阿姨是与老冯合作多年的老搭档,却因为“法官职业化”而面临着退休离开这一职位,接替杨阿姨的就是大学生阿洛。经验丰富的法官老冯处事老练,处处为村民们着想,而阿洛初出茅庐,浑身上下还满是校园里的书卷气,两个人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摩擦和冲突。

虽然整部影片只是对山区小事情的轻描淡写,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感悟。

故事发生在云南省西北部山区,地形复杂,山峦叠嶂,山中散落着几十个少数民族,保留着非常浓厚的封建色彩和传统习俗。经济落后,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他们三人只能牵着马,把国徽抬到需要的地方,需要法律来解决纠纷。他们共同审理的第一个案子的法庭在一个破碎的村庄里。

当时,国徽挂在门柱上,几张桌椅摆放在一起组成一个宫廷。老冯却对国徽的摆放十分严格,总要“左一点,再左一点”,要摆正了才可以。不禁想起几天前新疆昭苏垦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成立。蒙古包前有国徽、法庭座位、原告座位和被告座位。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设置实际上就是法院所在的位置。

然而,虽然条件很简单,却显示出法律的神圣和尊严。无论如何,法院的设立都要有国徽,国徽是国家权利的象征;要尊重原告和被告的权利;要维**院的严肃纪律。

影片出现的第一个高潮就是国徽丢失。马丢了还是货物丢了都无所谓。国徽不能丢!不过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国徽,却发现它在草海中——鲁莽地走进草海就会死去。

最让我感动的是,摩梭人问老冯,是金的吗?银的?还是铜的?

老冯说,你们摩梭人不是烧香拜佛吗?它和你的佛一样重要!摩梭人二话没说,就摘下门板,帮老冯拿回国徽。看到这里,我止不住泪流满面,不仅为了摩梭人的热情和正义,也为了那句话——他在你心中和佛祖一样重要!

法律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许我们没有绝对的宗教信仰,但不知不觉中,法律的权威已经根植于我们的信中。我们视之为心中的信仰,并将保护和捍卫它至死不渝。

阿洛作为刚出校园的大学生,在影片中更是对法律的威严、法官的形象十分在意。他说,带着猪在村里跑是损害法官形象的行为,他对老冯在被告家花钱买猪解决纠纷感到不解甚至不满。老冯说他不懂。

是,阿洛不懂。他不懂这些贫苦不堪的农民,不懂这山区里的落后思想和旧规矩,更不懂老冯为了解决村民的纠纷,平衡法律的威严和传统习俗,这几十年都经历了多少苦痛。

老冯对阿洛的媳妇儿说,你一定要和他好好过日子……在想说什么就忘了;在和杨阿姨告别前对杨阿姨说,有些话一辈子都没说出口,今天要和你说……再想说什么时竟也忘了。我想老冯不是忘了,而是把这一切想说的话,这些年受过的苦,都自己承受,埋在心底……

老冯一辈子走在村里为村民解决纠纷、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然而,大多数农村仍然保留着落后的、传统的旧观念和旧规则。他们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面对法律的裁判他们甚至会蛮不讲理、冥顽不化、反抗法律。

老冯却苦口婆心地为他们讲解、耐心地处理各种纠纷,执着地尊重法律的权威和心中的信仰。其实就算在今天法制发达的文明社会,处处倡导依法治国,还是不难想象在我们所不了解的地方还延续着封建落后的规矩。然而,我国的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做的是加大普法力度,让法律的权威也延伸到那些偏远的山区,渗透到每个人的心中。

影片最后,阿洛和冯小刚的矛盾被最大化。阿洛带着儿媳跑了,杨阿姨因为退休不能继续合冯合作。老冯只身一人牵着马匹上路,继续行走在各个村落之间。老冯最后说,这条路,他会一直走下去的。

因为他内心的坚持和对法律的信仰,他会坚持下去。

这部电影成功地塑造了老风的形象,他高大而悲剧性。但是,让我们深思的是,现在必须大力推进法治进程,决不能忘记,贫困山区的传统习俗和普法工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果我们选择了法律之路,我们是否有信心有勇气一路坚持信仰,走到最后?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篇6

第一次看《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从字面理解其实就是有关于法律的。没有想到电影的背景拍摄是在山区里。电影的开场镜头就是一座座大山、稀稀疏疏的树木,村民放牧的吆喝声。

我被叫喊声所吸引。我和我的同学都在猜测他们是什么少数民族。他们以为他们是藏人。后来才知道,这部电影是在云南省宁蒗县拍摄的,那里的摩梭族是主要的民族,母系氏族的社会形态也保存下来。后来才知道,这部看似简单的纪录片获得了第63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地平线最佳影片奖。

前前后后看了三遍,才感觉看懂了一点。

影片中只有三位主角,一位是老冯法官,一位是因政策原因提前退休的摩梭族书记杨阿姨,另一位是刚被分配到法院的大学生阿洛。还有一匹驮着国徽的马。处理案件的法院也是流动的。有案的地方,只有凳子、桌子、国徽,然后开庭。

然而,审理案件的过程可以说是有趣或讽刺的。按理来说,送法下乡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可以帮助老百姓无偿办案,解决纠纷,也可以让老百姓知法懂法。

在这部影片中,帮助人们解决纠纷几乎不适用法律,也不按法律程序处理。

乡亲邻里之间发生摩擦很正常,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搬到法庭上来审理真的是小题大做了。老冯当法官多年了。其实,他可以避免听到这些琐碎的事情,但这样,他就达不到送法下乡的目的。可是接受审理,也让他哭笑不得。

比如,第一桩案子就令人忍俊不禁。两个兄弟分家产,妯娌之间因分不了一个菜坛子而告上法庭。杨阿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两妯娌互相让步化解纠分,但苦口婆心的劝说丝毫没有效果,老冯只能将菜坛子狠狠摔碎在地上,然后掏出5块钱让两妯娌买两个新坛子,一人分一个。

自掏腰包的办法才将问题解决。第二桩案子根本没有“上法庭”,完全成了老冯一个人调节的乡民纠分。一个村民家的猪在村边拱了另一个村民家的罐罐山(书面语“祖坟”)。

祖坟被拱的村民认为祖宗因此受辱并且带给家里晦气,要求猪的主人赔两头猪和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两个家族的人互不让步形成打斗的架势,关键时刻老冯亲临现场以将心比心的策略化解这场武斗之前的纠分。让人意外的是,猪主人不让其他的村民牵猪,只能等外出办事的老爷爷回来才能牵猪,无奈之下老冯以法官的身份将猪牵到另一家,官司才算告结。

这两个案子,显然是老冯“赔了夫人又折兵”!案件审理采用法律程序,村民不听。也许村长的话还没有见效。结案了村民照样不让牵猪,说是老爷爷来牵才可以,这法律还不容老爷爷好使呢!

最后,冯小刚自己牵着猪,完全没有法官的形象。调解纠纷不管用,说破嘴皮子一个菜坛子也分不出个你的我的。老冯知道和这些村民说话是没用的。法律对他们没有约束力。最后,只有罐子掉了,他丢了钱,案子才结案。

之后,这类案件太多了,老冯基本上是这样结案的。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这个山区的人们生活在母系社会中,他们有自己的民族习俗,他们都生活在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别说是法律知识,我觉得在他们的部落里,受过教育的人都应该很少。宁蒗县地处滇西北山区,山高路长,道路经济条件差,人口21万,有12个少数民族。

到2004年底,全县19万多人年人均收入不足650元。在这种落后的山区里运用法律,实行法律制度,真的是件很艰难的事。中国有上万个这样的山村,但在法治社会,法律的普遍性无法渗透到这样落后的村庄,这也是本片要反映的社会地位之一。

从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这部影片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

可以看出法律在这里是寸步难行。他们不懂得什么是法律,桌椅板凳挂国徽的开庭方式对他们来说像看节目一样。老冯也知道不能因为一个罐子或一只猪就叫警察来抓人,还不如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来解决。

但这让刚大学毕业的阿洛认为,冯某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坚持法律原则。所以为了拥**律,经常与老冯发生冲突。有一个案件是发生在阿罗妻子村里的,岳父是村主任,宰杀了邻村越界的羊违反了法律民主,老冯让阿洛以自己的身份告诉岳父的做法不合法,可是岳父觉得阿洛胳膊肘往外拐,一个生气不让他们结婚。

阿洛连夜带着新娘跑了,就因为自己的婚姻关系有法律的保障,可是这却违反了当地民族习惯,让老冯也下不来台。杨阿姨也是个命运悲惨的人物。自己努力从山村里考出去,可是没多久政策改革,都聘用大学生参加工作,杨阿姨就这么被大学生挤了下来,即将提前退休。

看了影片都可看出,老冯与杨阿姨都对对方有好感,多年培养出的感情,可是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或者说老冯不想越轨,害怕突破不了世俗观念。

最终老冯一行三人,经过一次丢国徽之后,也变成了一行一人,陪伴他的只剩一匹马。他对着大山喊了一句“我要坚持走这条路,一直走一辈子!”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决定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

可是影片的结尾也让我心里一沉,走山路打瞌睡的毛病,让老冯在之前老友坠落的山崖那里结束了生命。我想从电影院出来的观众应该和我心情一样!心里一阵沉默,说不出此刻的心情,为老冯生命的结束悲哀,也为他执法的艰难心酸。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篇7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法庭,一个受人尊敬的术语,似乎是神圣的。这部《马背上的法庭》,也是从一个侧面讲述了这个司法权力运作的空间维度。

影片讲述了一个“司法下乡”的故事,五十多岁的法官老冯、——马背法庭,在这个移动的法庭上,他们在情与法碰撞中定纷止争。

在一般的法律人或中高层阶级的眼中,纠纷应该通过传唤当事人到法庭的方式解决,但对于基层甚至是底层司法来说,却有可能是另一番景象,《马背上的法庭》中,“法庭”是处于一种主动上门服务性质的,这也油然成为了中国法制的一大特色。因为地区差异的关系,另外再加上种种自然的、人文的和历史的不定项及无可避免因素,我国的国家权力对某些农村乡土社会的控制相对来说还是较为松动和薄弱的,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以及各方面不等的基础层面,因此,“司法下乡”一词也成为了国家权力在其权力的边缘地带试图以法律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权威的有效屏障和保证,这也从另一个方面使得国家意求的秩序得以了贯彻落实。

在浩瀚的中国历史长河中,国家权力对广袤的农村都是显得望成莫及,渺小而卑微,曾经的“农村包围城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今,却也只是没多大性质度的存留,而在影片中,也只有国徽和法官服昭示着国家权力的存在,仿佛成为了一种信仰,有些许宗教意味了吧,但或许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猪拱罐罐山案件”或许是对这部影片的一个小概括,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话语系统,一种是以老冯为代表的乡土性话语系统,一种是以阿洛为代表的精英化话语系统。精英化话语系统是现代化的,在现阶段中国话语系统中处于强势地位,它总是表现为一种对传统的革命态度,对西方文明的推崇备至,以法治为其主要精髓。

而白话话语体系是中国传统的表达方式,是一种依赖传统生活的生存境遇。它注重伦理血缘关系和传统习惯。法律成为解决纠纷的补充手段,成为退却和谋求下一步的战略手段。

现代化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但中国不应在现代化进程中迷失方向。迷失自我。一个社群之所以称其为民族,就在于它拥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模式,法治究其实质就是规则之治,是一种能够有效运作的生活模式,在建构规则的过程中,不能总是照搬西方模式,更应该的是“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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